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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上饶城控     发布日期:2017-04-25     阅读:3184

赣建上饶市监招字[2017]第 14-1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上饶市龙潭湖以南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饶发改投字【2016】4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于2017年4月20日进行了第一次开标,由于开标会签到家数不足三家,故一次招标失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1300万元。

2、监理费:要约价 20万元(按发改委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

3、计划工期: 8 个月,具体工期在合同中约定。

4、工程地点:上饶市锦绣路以南、鄱阳路以东、凤凰大道以北。

5、建设规模:总绿化面积为31060.38平方米。

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7、资质要求: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投标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为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专业)和工程师职称证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上岗证

6、投标企业近60个月内监理过造价在1300万元(达到80%即为符合)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二种证明材料(其中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资料原件必须提供一种,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7、同时提供以上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的电子招投标方式,报名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证书等资料按网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申请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截止日止,采取网上报名的电子招投标方式(网上申请,电子化评标)。报名后相关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即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 13517037869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17年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2017年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169号  电话:0793-8035455 赣ICP备2023001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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